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 阅读次数:
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进行2011-2012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要求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条件
1、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在册学生(不含国防生、企业定向生、外国语中学保送生等其他招生时特别限制的学生);
2、未受过纪律处分;
3、符合转入学院公布的报名条件;
4、每个学生限报一个转入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的申请条件和各学院报名条件审核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3、对批准申请的学生,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与考试范围见附件二),并将考试成绩公布给各学院。
4、转入学院自行组织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在内的综合测试。
5、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主管校长召开专题会议,各学院汇报录取情况,复核后确定公示名单。教务处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审批,转入相关专业。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3月28日前,各转入学院向全校公布报名条件及考核办法,并通知到各学院。
2、4月5日上午,符合转专业申报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交学院教学科(九教北108A),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
3、4月9日前,各学院汇总转专业材料,将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和成绩单一并送至转入学院。同时,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转专业考试。
4、4月14日,进行转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5、4月23日前,教务处将转专业考试成绩公布给各学院。
6、4月24日至5月4日,转入学院组织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地点、通知学生等具体事宜由转入学院自行安排。
7、5月7日之前,转入学院汇总拟接收学生名单,连同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
8、主管校长召开专题会议,各学院汇报转专业情况,确定公示名单,教务处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生报主管校长审批,转入相应专业。
9、5月20日前后,教务处进行学籍信息的调整。
10、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本学期仍在原学院学好本学期课程,并按转入学院要求做好学业安排,待下学期开学初正式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二:2012本科生转专业数学考试范围
附件三:各专业转专业办法相关附件下载:
